​立壁角、点名批评都可以!教育惩戒新规今起实施,但这7条“红线”不能碰!
2021年03月01日浏览次数: 612发布方: 平台发布

自今日3月1日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开始施行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课后教导”“实行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这把“戒尺”如何把握好尺度?一起往下看

规则中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规则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 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 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 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课后教导;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新规引发网友热议

沪上教师家长怎么看

新规引发网友许多热议,有表示“这个尺度不好把握”,也有接受“小小惩戒”的。

    网友热议:
    @iBingo:适当的惩戒,还是要支持,关键这个度不好把握啊。
    @取名太难就将吧:作为一名家长觉得现在当老师太难了别说打骂,就是说句重话都能伤孩子自尊了,也不知道是家长太脆弱还是孩子太脆弱。
    @-森屿daytoy:现在的学生真的太娇气了,其实只要把握好尺度,小小惩戒还是可以的。
    @卖蛋黄酥的:说实话,我当了老师才知道,老师打这个孩子,是认为这个孩子还有救,想拉他一把。老师打都不想打的孩子,真的就是放弃了,爱学不学吧。那种上课又听讲,作业完成得又好,简直就是老师的心肝宝贝,怎么可能会打呢!
    @新*浪:作为家长,其实点名批评、写检查、罚站、打手心都可以接受,但是不接受人格侮辱式的谩骂、打耳光等其他暴力惩罚方式。

不少觉得孩子难管的家长,表示赞同教师对孩子进行一定的惩戒。沪上一位七年级的家长坦言,平时孩子在学校犯了错,会被罚抄班规,每遍200多字,抄的数量视违规轻重而定,三遍五遍,也是提醒孩子长个心眼。

也有家长说,自己孩子曾经因为上课插嘴或小动作,被罚1500字检讨,在校留堂到七点多回家,家长虽然也没有太多异议,但也提出教师是否可以探讨更好的教育方式。

沪上一位高中教师说,高中的孩子一般“好面子”,课堂纪律不用太操心。当学生在学习积极性上有所懈怠时,身为班主任的她,“惩戒措施”是取消学生午休,让其到办公室来背单词。“但大部分的高中生还是自觉的。”这位老师说,新规的实施和落实程度,还是要看家长的接受态度。

 教育惩戒权怎么合理使用? 
学生们犯了错,管还是不管、罚还是不罚?经过一年多的酝酿讨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尘埃落定,3月起将正式实施。家校间长期争持、困扰的相关具体问题终于有了刚性准绳。

对于惩戒这一教育中最容易出现矛盾的地方,北京某小学教师高玲(化名)坦言:“学生犯错应该受到惩戒,但惩戒到什么程度,会不会被家长反对,我们心里很没底。”

高玲的困境,反映了教育惩戒权在实施中的界定问题。重拾“戒尺”,哪些惩戒方式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明令禁止的,记者注意到,这曾经让人倍感模糊的问题在《规则》中都有回应。更重要的是,《规则》把“育人”放在了首位,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则》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

 明确区分惩戒和惩罚 

《规则》出台后,那些曾经存在争议的教育新闻一瞬间有了分明的判断标准:此前有媒体报道,江西省一名15岁女生,因听写不出单词被英语老师罚做200个深蹲,随后被确诊为横纹肌溶解症;湖南某中学教师为制止学生就餐浪费,推出了“浪费粮食罚做作业”制度;北京某小学班主任让未及格的孩子举着自己的成绩单站讲台拍照。
现在,这些全都是不适当的教育惩戒方式,或者说是以“惩罚”替代“惩戒”。《规则》对此专章论述,成为此次《规则》最大的亮点之一。
“那些模糊的边界,那些易忽视的角落,都被照亮了。”《规则》的颁布意味着教育惩戒进入了法治轨道。这对于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陕西师范大学教授胡金木表示。
在教学过程中,用“惩罚”代替“惩戒”,正是激化师生、家校矛盾的原因之一。胡金木表示,与惩罚不同,惩戒重在“警戒”,有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之意,是学校或教师针对学生的违规违纪或过错行为,施加某些痛苦或不愉快体验,旨在告诫或唤醒学生,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什么情况下老师可以使用教育惩戒?《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划定红线,这些惩戒方式不能碰 

教育惩戒权之所以经过了长期的酝酿过程,还有体罚、变相体罚的“红线”划定问题。《规则》明确提出,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